top of page
-------------工 讀 篇-------------
1.準備相關文件
學生證(正反面)、護照、居留證(正反面)等影印本
(記得貼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
申請書可到僑陸組辦公室索取或至國際處網頁下載
申請書請先經過所屬系所主任蓋職章(學生輔導單位主管欄)
再送國際處僑陸組蓋章(就讀學校同意證明欄)
到郵局劃撥,並繳交手續費100元
郵寄
(將申請表、劃撥收據正本及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)
劃撥戶名: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
劃撥帳號:19058848
郵寄地址:10042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
※收 件 人:勞動力發展署(申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證)收
查詢電話:02-23801712、23801725
作業時間:連同寄送,約需10-14天。
所有影印之資料,必須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之文字並由申請人簽章。
通訊地址: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。
應屆畢業生因故須延畢者,需檢附教務處註冊組開立之延修證明,否則效期只至當年6月30日止。
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,即可將期限許可至隔年1月16日,不受至9月30日之限制。
bottom of page